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至于其它星球居民的宗教敬拜,一般来说,其中那些不拜偶像的人都承认主是独一神。他们敬拜的神性不是不可见的,而是可见的,因为事实上,当神性向他们显现时,祂以人的形式显现,就像祂以前向地球上的亚伯拉罕和其他人所显现的那样。凡敬拜人形式的神性之人都蒙主悦纳。他们还说,没有人能正确敬拜神,更不用说与祂联结了,除非对祂具有某种可被理解的概念;只有神拥有人的形式,这种概念才有可能。如果不这样来理解神,那么内视,即思想神的能力就会丧失,如同肉眼视觉聚焦于无边无际的太空时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思维必然滑入自然界,并拜自然为神。所有星球的居民都崇拜人形式的神性,也就是主(AC 8541-8547, 10159, 10736-10738)。他们乐于听说,主实实在在变成了人(AC 9361)。不以人的形式来思想神是不可能的(AC 8705, 9359, 9972)。人能敬拜并热爱他对其有某种概念的任何人,而不是一个概念也没有的任何人(AC 4733, 5110, 5633, 7211, 9267, 10067)。主接受所有处于良善并敬拜人形式的神性之人。
1607.“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表示天国,它将是主的。这从“地”的含义清楚可知,“地”,此处即“迦南地”(因为经上说“你所看见的地”)是指天国。事实上,迦南地既代表主在天上的国,也就是天堂,也代表主在地上的国,也就是教会。前面(1, 115, 620, 1025:4, 1066, 1413, 1437, 1585节)数次讨论过“地(或陆地)”的这一含义。天上和地上的国都被赐予主,这一点从圣言的各个地方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英雄、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但以理书: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来到亘古常在者面前,他们把祂引近祂面前。有权柄、荣耀和国度赐给祂,使各民、各族和各语言的人都侍奉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权柄,不能废去,祂的国必不毁灭。(但以理书7:13-14)
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也说了同样的话: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又: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约翰福音:
正如你曾赐给儿子权柄,管理所有肉体,叫祂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祂的人。(约翰福音17:2-3)
“坐在右手边”具有同样的含义,如路加福音:
从今以后,人子要坐在神权能的右手边。(路加福音22:69)
至于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人子,要知道,主早在降世之前就有权柄管理天上地上的一切,因为祂是永恒的神,祂是耶和华,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明确指出的:
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的自我,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同一福音书:
我实实在在地对你们说,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我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事实上,对存在于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来说,祂就是耶和华和神,他们看见过祂。对存在于大洪水之后的古教会来说,祂也是耶和华和神;祂就是犹太教会的一切宗教仪式所代表的那一位,也是他们所敬拜的那一位。但主之所以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了祂,就好像直到那时,那权柄才是祂的,是因为“人子”表示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其人性或人身本质与其神性本质合一后,也成为耶和华,同时拥有权柄;在祂得了荣耀,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通过与神性本质合一而拥有生命在自己里面,从而同样成为神性和耶和华之前,这是不可能的事,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宣称的: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前面从但以理书引用的经文中,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就是外在人,同样被称为“人子”;论到这人性或人身本质,从以赛亚书引用的经文说:“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现在看到并得到应许:天国要赐给祂,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也要赐给祂;这一事实就是“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和你的种,直到永远”的含义。这是在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合而为一之前;而这种合一则发生在祂战胜魔鬼和地狱,也就是凭祂自己的大能和力量逐出一切邪恶之时,唯独邪恶造成分离。
8540.“一俄梅珥是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表那时良善的量。这从“一俄梅珥”和“一伊法”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俄梅珥”是指足够的量,因为“十”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参看3107节),因此,“十分之一”表示足够的量(8468节);“一伊法”是指良善。“一伊法”之所以表示良善,是因为俄梅珥和伊法用来测量充当食物的干物,如小麦、大麦或细面粉;充当食物的东西表示良善;“罢特”和“欣”用来测量用来喝的液体;因此,这后一种测量单位表示真理。容器从其内容物取得自己的含义。
伊法是一种测量单位,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们要用公道的伊法和公道的欣。(利未记19:36)
以西结书:
伊法与罢特要一个量度,因为伊法是贺梅珥的十分之一。(以西结书45:11)
又:
同一先知书:
你们要用公道天平、公道伊法、公道罢特。(以西结书45:10节)
在阿摩司书(8:5),经上也是将它作为一个量度使用。
“伊法”表示良善,这层含义从论述“素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因为用于素祭的面粉或细面是用伊法来量的(利未记5:11; 民数记5:15; 28:5; 以西结书45:24; 46:7, 11)。“素祭”也表示良善(4581节)。这层含义也可从以下撒迦利亚书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与我说话的天使对我说,你要举目,这出来的是什么?我说,这是什么呢?他说,这出来的是伊法。他又说,这是是他们的眼目,遍行全地。看哪,有一片圆铅被举起来,同时有一个妇人坐在伊法中间。于是他说,这妇人就是邪恶。他就把妇人扔在伊法中间,将那片铅石扔在它的口上。我又举目观看,看哪,有两个妇人出来,在她们翅膀中有风。每一个都有两个翅膀,如同鹳鸟的翅膀,她们将伊法抬起来,悬在天地之间。我问与我说话的天使说,她们要将伊法抬到哪里去呢?他对我说,要往示拿地去,为她盖造房屋。她要预备好,留在那里,在自己的座位上。(撒迦利亚书5:5-11)
若不藉着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一切表示什么。他永远不会知道,除非他从内义知道“伊法”表示什么,“坐在它中间的妇人”、“伊法口上的铅石”、以及“示拿”分别表示什么。一旦这些细节得到解释,那么明显可知所表示的是那时存在于教会中的亵渎。因为“伊法”表示良善;“妇人”表示邪恶,这一点在上述经文中是明确说明的;“铅石”表示封闭它的邪恶所生的虚假,因为“石”表示外在真理,因而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643, 1298, 3720, 6426节),“铅”表示邪恶(8298节)。因此,“坐在伊法中间,铅石所扔的口上的妇人”表示被虚假封闭在良善中的邪恶,这等于是亵渎,因为亵渎就是与良善联结的邪恶(6348节)。“将伊法抬起来,悬在天地之间的两个妇人”是指诸教会(252, 253节),亵渎被它们逐出;“在伊法中的妇人被抬往的示拿”是指含有亵渎在里面的外在敬拜(1183, 1292节)。
木星的灵人和居民-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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